什么是欧洲支付令(EOP)?
当一个欧盟国家的债权人对另一个欧盟国家的债务人提出索赔时,可以使用欧盟提供的法律工具。在本篇文章中,我们将首先解释欧洲支付令。
该程序自 2006 年开始实施,旨在 这为公司和个人提供了一种简便的方式,可向位于其他欧盟国家的客户追回无争议发票。 从本国启动,然后由债务人所在欧盟国家的司法机构管理的程序。
使用该程序的条件是什么?
首先,它适用于以下索赔 跨境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位于欧盟境内,则可适用该程序。(但丹麦不受该程序限制)。
第二,必须是关于 民事和商业索赔。 简而言之,这意味着该程序适用于双方都是 "私人 "主体的情况。
此外,索赔必须是具体的、确定的应付金额。
要提出申请,必须填写一份表格并寄给债务人所在国的主管法院。
此后的程序纯属行政性质。向债务人送达欧洲支付令。
如果债务人对付款要求提出异议因此,债权人必须决定是否按照普通民事诉讼规则进行诉讼。(向法院起诉债务人)。
如果债务人对程序没有异议、 在支付令成为最终命令后,可在执行程序中对债务人使用。
费用是多少?
遗憾的是,欧洲支付令的费用并不透明,也不容易理解。您申请的国家(即债务人所在国)不同,费用也不同,而且往往取决于索赔金额。